师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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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教师培训及社会(企业)实践实施方案

时间:2024-03-08 16:55   来源:未知    作者:   浏览:

为了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教师实践能力,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不断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培训计划和双高校建设的需要,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二、培训类别及指标数

(一)国家级、省级培训。按照上级文件分配的指标及专业,由学校统筹分配到相关部门。

(二)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培养。根据上级文件分配的指标数,结合各专业发展需要,由学校统筹分配到相应二级学院。

(三)专项培训。

1.创新创业教师培训。指标数10个,由创新创业中心统筹安排;

2.辅导员培训。指标数10个,由学生工作处统筹安排;

3.就业人员培训。指标数10个,由招生就业指导处统筹安排;

4.思政教师培训。指标数10个,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筹安排。

(四)全员集中培训。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于暑假期间共同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2天。

(五)国内短期培训。

序号

部门

指标数

序号

部门

指标数

1

校领导

5

15

智能制造学院

15

2

党政办公室

2

16

经济贸易学院

10

3

组织人事处

2

17

信息工程学院

6

4

宣传统战部

1

18

汽车工程学院

5

5

纪检监察室

1

19

现代物流学院

3

6

教务处

5

20

职业技能教育学院

1

7

学生工作处

2

21

人文素质学院

6

8

计划财务处

2

22

体育艺术学院

4

9

发展规划处

3

23

继续教育学院

1

10

审计处

1

24

图书馆

3

11

资产管理处

1

25

信息技术中心

1

12

后勤保卫处

2

26

合作交流中心

1

13

基建处

2

27

工会

1

14

会计学院

25

28

团委

1

合计:112

(六)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要求全体副科以上干部、各党(总)支部支委参加。

(七)干部培训、其他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必须参加的培训。按照上级文件分配的指标数,由学校统筹分配到相关部门。

(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要求全体在职在编教职员工参加,由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落实。

(九)社会(企业)实践。所有专任教师均须利用节假日、寒暑假期间进行社会(企业)实践,时间不少于40天。

三、经费预算

(一)国家级培训、省级培训的培训费及伙食、住宿费用由上级部门补助,学校负责参培人员的往返车费和差旅补贴。

(二)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按1万元//年从培训经费中列支,国内访问学者在学校和上级部门11配套资金总额内支出。

(三)专项培训。创新创业教师培训从创新专项经费列支,就业人员培训从就业专项经费列支,思政教师培训从思政专项经费列支。

(四)其他短期培训原则上不突破5000/人次,超出部分由派出部门负责。

(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300/人,由学校统一支付。

(六)全员集中培训。外请专家来校培训,授课标准严格按财务制度执行。

(七)社会(企业)实践。社会(企业)实践教师原则上安排在衡阳地区,每人补助往返路费(4/天)、生活补贴(20/天)。

四、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严格按照分配的培训指标数及经费预算落实2023年培训计划,科学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要真正做到培训见实效。

(二)所有参培人员在参培前,必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组织人事处处长、分管组织人事工作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培。

(三)所有参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财务报账制度。严禁利用培训时间到旅游景点观光游玩,必须严格按培训通知要求时间往返。在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将个人培训总结、结业证书复印件交组织人事处方可报账,无特殊原因逾期不报账者自行负责相关费用。

(四)社会(企业)实践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提交社会(企业)实践计划(含实践人员、时间、地点、内容)、检查方案、检查记录及所派出人员《社会(企业)实践申请表》、工作周记、《社会(企业)实践鉴定表》等资料。资料不全者不予发放补助。

(五)各二级学院做好培训后的资料归档工作,并在本部门组织开展一次年度培训工作总结汇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