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按照评聘分开的原则,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设置要求,经考核和学院职称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聘任下列同志的专业技术职务。
一、副高专业技术职务(6人)
董振中,高级政工师;
伍俐霖,高级政工师;
鄢丽钊,高级政工师;
万少华,高级政工师;
易 伟,高级政工师。
以上人员从2014年12月起执行;
史晓红,副研究馆员,从2014年11月起执行。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6人)
旷章红,讲师;
刘 毅,讲师。
以上人员从2013年10月起执行。
唐小桃,政工师;
金 堃,政工师;
邓 翔,政工师;
周秋现,政工师;
谢 铭,政工师;
陈湘华,政工师;
廖洪富,政工师;
李 磊,政工师;
秦 琳,政工师;
谢自芳,政工师;
陈文华,政工师;
黄志君,政工师;
贺 君,政工师。
邓 勇,工程师,
以上人员从2015年1月起执行。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15人)
曾 嘉,助教;
肖凯夫,助教;
李 艳,助教;
刘 赛,助教;
张 雄,助教;
谭 玲,助教;
曾 科,助教;
刘 洋,助教;
罗 健,助教;
曾俊男,助教;
周 铃,助教;
蒋沂真,助教;
王立军,助教;
曹爱珍,助理馆员;
以上人员从2014年9月起执行。
黄河,助理工程师,从2014年12月起执行。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5月7日
(责任编辑: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