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中级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湘教职改领字〔2013〕24号
各市州职改办,省直有关厅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72号)精神,为做好2013年度我省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考评推荐
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工作按照明确岗位、岗位公示、对岗申报、资格初审、教学测评、参评人员材料公示、推荐上报的程序进行。
1.明确岗位。中级职务评审职数由市州职改部门和主管厅局核定,本科院校由学校核定,职务评审岗位核定到学科(专业)。
2.岗位公示。学校将已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职数和申报岗位(专业)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公示。
3.对岗申报。学校按照“对岗申报”的原则,在核定的2013年度评审中级职务岗位内,从符合各岗位条件的人员中组织申报。
申报人员须持学历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现有职务资格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聘用(劳动)合同书等,机关分流人员、转业军人还须持调令等原件到本校职改部门申请参加本年度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4.资格初审。学校职改部门按照国家和省职改工作有关文件规定,逐一审核申报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签署审核人姓名。原件审核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5.教学测评。学校成立教学测评委员会,制定教学测评工作方案,对申报参评人员任现职以来的教学工作进行量化测评,测评的内容为任现职以来:①系统承担课程讲授情况;②教学工作量;③教学效果;④教学改革成果;⑤指导学生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情况;⑥教书育人成效。量化测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推荐上报参评人员名单。
6.参评人员材料公示。将参评人员的基本信息和评审材料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7.推荐上报。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72号)和省教育厅职改办《关于报送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职改办字〔2013〕12号)时间要求,将推荐上报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经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后,连同教学测评委员会工作方案和教学测评排序结果一并报送省教育厅职改办。
8.申报对象参评资格材料、评审材料等支撑材料有效截止时间为各高校向省教育厅职改办报送材料时间。
二、评审材料审核
1.参评人员提供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等均须经所在学校进行真实性查询,并提供查询证明。
2.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职务的人员须指定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2篇为本人参评的代表作,代表作提交原件,同时提交教育教学总结1篇。申报实验师的还须提交实验报告1份。
3.切实加强学校职务评审工作责任,学校如出现重大舞弊或失职事件,一经查实,将责成学校主要负责人做出深刻检讨,并通报全省。
2013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工作时间紧,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2013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工作圆满完成。
湖南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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