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师型”教师培养与认定办法(试行)》(湖财工院人〔2015〕3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系部推荐、组织人事处材料审查、学院学术委员会研究讨论,同意认定何万能等124位同志为“双师型”教师(具体名单见下表),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组织人事处反映。
公示期:2018年6月13日至6月15日
受理电话: 3171948
序号
姓名
所在系部
“双师型”
教师类别
1
何万能
会计系
一类
64
贺旭红
三类
2
马雪金
65
邹伟民
3
周宇霞
66
茹燕
4
杨正勇
现代物流系
67
蒋丽娟
5
李劲夫
汽车工程系
68
刘杰
6
阳益贵
69
张乐君
7
李雪军
70
杨道衡
8
胡智清
机电工程系
71
蒋枫
9
陈平
72
李素
10
陆元三
73
李慧
11
陈斐彪
74
周勇
12
刘少华
75
李满红
13
刘春花
76
蒋丽华
14
高俊祥
77
刘洋
15
简立明
78
李超
16
张迎春
79
赵文莉
17
汪哲能
80
谭玲
18
谢利英
81
刘艳芬
19
邹贤珍
82
段辉军
20
宫敏利
83
刘赛
21
蔡艳
84
戴文琛
22
李淑英
85
罗健
23
文建平
86
周宇航
24
伍伟敏
87
李颖
25
刘红燕
88
陈金友
26
唐永军
电子信息系
89
廖振兴
27
曾涛
90
廖勇武
28
罗玮
91
徐文庆
29
黄承明
92
袁文昭
30
王成云
经济贸易系
93
夏忠付
31
黄新德
公共课部
94
万少华
32
肖福英
二类
95
曾赚宝
33
管友桥
96
赵泽辉
34
刘会平
97
高慧
35
陆雪晴
98
邓世凯
36
王峰
99
周克辉
37
侯乐鹃
100
陶军
38
陈建衡
101
谢超
39
蒋淑玲
102
尹魁
40
张笑浪
103
王成
41
王志伟
104
王春林
42
袁家荣
105
王一军
43
时小侬
106
谢先辉
44
黄继承
107
何芳
45
刘东久
108
张小寒
46
谢朝阳
109
邓瑞芬
47
郝倩
110
阳敏辉
48
汤飞飞
111
彭之澍
49
伍方勇
112
刘春晖
50
王春丽
113
周婕
51
张红英
114
黄泽群
52
吴棠
115
陈晓雯
53
刘艳平
116
胡兰
54
樊笑霞
117
李燕娜
55
王义武
118
周燕平
56
王洪
119
肖斌
57
周扬帆
120
邓凯
58
肖莉贞
121
郭华军
59
高红花
122
尹程
60
邓昌大
123
吴频波
61
涂君
124
刘萍
62
陆春芬
63
刘小海
(责任编辑: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