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

人事工作

首页 > 人事工作 > 正文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4-05-15 17:14   来源:未知    作者:   浏览: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湖南财工职院)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衡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地处历史文化名城衡阳,交通便利,办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是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是集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工业机器人应用人才培养中心、国家会计双师培训基地、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省十三五教育科学研究基地于一体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文件精神,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拟在编制限额内公开招聘22名专职教师、8名辅导员。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市纪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等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三)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原则。

三、招聘计划、岗位及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数共30个,其中专职教师22个,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8个。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表》(附件1)。

近三年高校毕业生指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2年、2023年毕业尚未入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表》;

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0周岁以下是指19935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51日〈含〉以后出生,以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年龄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等基本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吸毒史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s://www.hengyang.gov.cn/hysrsj)、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ncgzy.com)(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公告时间为:2024515日至2024523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报考人员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公众号-报名考试-考试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获取打印准考证

报名通过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登录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报名考试-准考证,获取准考证后,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纸质版,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3.报名时间:

2024524900—20245301700(电话咨询时段为报名期间900-12001430-1700)。补充资料截止时间为5311700,线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631700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0734—3171948、李老师(16670910122)、张老师(155709313231509600664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衡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4-2826112

4.有关要求

1)报考者须知:

报名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后需通过报名平台上传以下资料: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签名处需手写;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上2M以下);

扫描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原件电子照片、经学信网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2024届毕业生须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7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认证报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编在岗报考人员须上传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加盖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提供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辞职的文件材料;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信》(见附件4),加盖所在党支部公章或基层党委公章后上传扫描件。

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岗位要求的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指大学期间担任校、学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和各部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为老师的副书记(排第一),任职达一学年及以上)。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与之相匹配的社保缴费明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2)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3)所有涉及时间的条款截止日期为20245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4)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自聘用文件明确的聘用之日起,需在36个月以内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否则调离教师岗位。

5)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国外留学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经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相关部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统招学历。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6)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版)》(附件6)。所学专业已列入以上《目录》,但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以上《目录》,由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认定。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版)》,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并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

7)开考比例: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101—0115)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为1:3;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0116-0119)笔试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为1: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如低于规定开考比例,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修改报名条件并延长报名时间,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考试前进行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8)报考者应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方式,确保通讯畅通。因提供的联系方式错误或通讯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线上资格初审和体检前资格复审相结合的方式,线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生报名完成后凭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保卡、电子身份证不作为参考依据)及准考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专职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101—0115)的考试方式为面试。

1)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1010103—01050108—0114)的面试方式为试教。考生试教前备课(需制作PPT)时间1小时,试教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教学工作能力、水平及专业知识、技能。其试教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2)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102010601070115)的面试方式为实践操作测试(其中岗位代码0115岗位为羽毛球实战测试)+试教。考试顺序为先进行实践操作测试(羽毛球实战测试),再进行试教。考试内容由担任评委的专家根据本岗位要求和相关专业教材现场确定,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实际操作能力(羽毛球实战能力)和教学工作能力,其考试综合成绩=实践操作测试成绩(羽毛球实战测试)×50%+试教成绩×50%

3)专职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101—0115)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相应缩减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4)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如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含缩减计划后仍未达31比例)的,综合成绩低于80分的考生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2.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0116—0119)的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高校辅导员工作相关知识(90%);公共基础知识(占10%)。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长10分钟。

3)应聘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0116—0119)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则按实际参考人数相应缩减岗位招聘计划。

5)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含缩减计划后仍未达31比例)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资格复审对象;若无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的情况,则该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才能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笔试、试教、实操测试(羽毛球实战测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上述报考者须知中①③④⑤⑥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审时间在体检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在报考该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至达到岗位招聘计划。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1010103—01050108—0114)按试教总成绩(所有评委打分之和)确定排序;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102010601070115)按实践操作测试(羽毛球实战测试)总成绩(所有评委打分之和)确定排序;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0116—0119)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序。若成绩仍相同即现场进行加试确定排名,加试方式及试题由评委现场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含递补)如属于未达开考比例岗位的需符合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守纪律禁绝毒品的规定》《衡阳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毛发毒品检测操作细则》的通知(衡办发〔2020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三甲以上医院。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凡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资格复审情况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档案资料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公示

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完成期限一般不得超过90日,到规定的完成期限时,有关审查调查或者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当终止聘用程序。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增员进编等相关手续,从聘用文件明确的聘用时间起享受相应待遇。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没有社保缴纳证明的)试用期为一年,非初次就业的人员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录用前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录用时,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机会,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

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招聘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六、监督举报电话

衡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34-8868303

衡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4-2896692

湖南财工职院纪检监察室 0734-3174200

七、附则

1.应聘人员往返产生的差旅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2.本公告由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表

2.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

名表

3.在编在岗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4.中共党员身份证明信

5.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6.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版)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