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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事项公告

时间:2021-08-13 11:50   来源:未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浏览: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面试、试教(考核)工作已结束,现将体检对象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体检地点临时抽签确定。

三、体检须知

(一)请体检对象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于2021年8月17日早上7:30前到达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珠晖区狮山路20号)老办公楼门口集合,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迟到或不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加体检人员每人准备体检费现金800元(如需加检项目或复检,费用另缴),具体费用由体检医院在体检时按标准统一收取。

(三)体检前一天要素食、禁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8时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空腹(不吃早餐)。因本人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当日体检结束后,请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下午17:30之前不得离开衡阳市城区,如需当日复检的,将及时与本人电话联系,未按要求及时到达医院,自行承担责任。

(五)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遵守体检程序。体检时,以体检抽签序号代替体检对象姓名,体检过程中,只报本人序号。

(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体检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

(七)参加体检时,不得携带或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亲友不得跟随。

(八)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逐项检查,体检时不得大声喧哗,须保持体检现场秩序。

(九)体检时,严禁与外界联系,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凡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未参加面试或试教者不列为递补对象)。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守纪律禁绝毒品的规定》《衡阳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毛发毒品检测操作细则》的通知(衡办发〔2020〕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体检和毒品毛发检测费用自理,并由体检医院和相关毒检公司按标准统一收取。

(责任编辑:组织人事处)